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织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是由中国服装协会和上海时尚之都促进中心主办的国际性童装设计展示与流行趋势发布活动。

第二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坚持“科技、时尚、绿色”主题,按照组织管理标准化、现场服务专业化、经营模式市场化、商业合作国际化的工作方针,旨在促进儿童消费,推动设计创新,加快品牌发展,扶持人才成长。

第三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每年定期在上海举办,展示中外知名品牌和优秀设计师的设计新作、时尚创意和技术成果,包括童装童品等产品发布和产业研究、IP授权、流行资讯、技术交流、人才推介等产业服务,并培育儿童审美、提升儿童素质、引导儿童消费。


第二章 组织执行

第四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是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由主承办机构及主要合作机构代表组成,设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

第五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指定专业机构承办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承办机构负责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统筹安排、综合协调、现场服务、商业合作和市场推广等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权利义务     

第六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组委会公告,中外品牌和设计师举办专场发布须至少提前60天向组委会申报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经组委会审核确认并签发正式邀请函后方可纳入官方发布日程。

第七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专场发布作品必须是设计师、品牌和时尚机构自主原创设计,不得抄袭或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第八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发布作品(包括产品和设计)著作权属于发布单位,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拥有发布作品的新闻宣传和项目推广使用权。     

第九条 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参与发布单位和相关合作机构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维护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社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第四章 专业评选     

第十条 中国服装协会、上海时装之都促进中心和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共同组织中国儿童时尚大奖年度评选活动,以表彰在时装设计、品牌经营、产业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职业精英和时尚品牌。

第十一条 中国儿童时尚大奖包括最佳童装时装设计师、中国十佳童装设计师等职业设计师奖,最佳儿童时尚模特、中国十佳儿童时尚模特等儿童时尚模特奖,以及最佳儿童时尚、最佳儿童时尚评论员、最佳化妆造型师和儿童时尚品牌奖等职业精英和时装(成衣)品牌奖。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由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提交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理事会审议修改。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中国国际儿童时尚周组委会负责解释。


CHINA INTERNATIONAL KIDS FASHION WEEK